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豫1081民初242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7-03-23

案件名称

原告张中彬诉被告王晓培、白晓欣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

法院

禹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禹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1081民初2428号本院于2016年10月21日对原告张中彬诉被告王晓培、白晓欣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豫1081民初2428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裁定如下:判决书第四页落款第一行“审判长刘佰强”更正为“审判长刘伯强”。审 判 长  刘伯强审 判 员  魏艳芳人民陪审员  黄培元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董玉寒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