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1081民初242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7-03-23
案件名称
原告张中彬诉被告王晓培、白晓欣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
法院
禹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禹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1081民初2428号本院于2016年10月21日对原告张中彬诉被告王晓培、白晓欣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豫1081民初2428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裁定如下:判决书第四页落款第一行“审判长刘佰强”更正为“审判长刘伯强”。审 判 长 刘伯强审 判 员 魏艳芳人民陪审员 黄培元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董玉寒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