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703执82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2-22
案件名称
新乡市金霸置业有限公司与王立新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法院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豫0703执829号新乡市金霸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与王立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29日作出的(2016)豫0703民初133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立新于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履行(2016)豫0703民初133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开户银行:工行新乡解放路支行户名: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账号:1704020629200037151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