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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103执75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7-02-10

案件名称

张志军与龚云军、徐迎春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吉0103执750号张志军:本院执行的张志军申请龚云军、徐迎春合同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任向新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