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103执75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7-02-10
案件名称
张志军与龚云军、徐迎春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吉0103执750号张志军:本院执行的张志军申请龚云军、徐迎春合同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任向新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