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7执恢11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1-08
案件名称
2016湘0527执恢119号(姜方平、杨进友、吴昌荣与刘慧明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7执恢119号姜方平、杨进友、吴昌荣刘慧明:姜方平、杨进友、吴昌荣与刘慧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姜方平、杨进友、吴昌荣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4)绥民初字第291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2000元,于2016年10月27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梁利民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彭 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