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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607刑初38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2016)粤0607刑初383号周锡佳,罗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甲,罗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607刑初383号公诉机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某甲,男,出生于佛山市禅城区,汉族,中专文化,在业,住佛山市禅城区,户籍所在地佛山市禅城区。因本案于2016年2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佛山市三水区看守所。辩护人张卫东,广东翔途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罗某甲,男,出生于佛山市禅城区,汉族,中专文化,在业,住佛山市禅城区。因本案于2016年3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佛山市三水区看守所。辩护人覃世兴,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以佛三检未检刑诉[2016]1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甲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告人罗某甲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于2016年7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有依法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遂于同年8月30日转为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隆才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某甲及其辩护人张卫东,被告人罗某甲及其辩护人覃世兴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22日,被告人周某甲通过微信向一个叫“梦梦”的人支付2000元人民币,用于购买一支“快排”气枪,后“梦梦”通过邮寄方式将气枪寄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工业区**门厂给周某甲。2015年9月11日,被告人周某甲向“梦梦”支付1300元人民币,以同样方式购买了一支“1911”气手枪。2015年11月8日,被告人周某甲向“梦梦”支付5800元人民币,以同样方式购买了一支“兔子”气枪和铅弹若干粒。2016年1月的一天,被告人周某甲将上述三支气枪及铅弹等物品带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路*号**药业有限公司交给被告人罗某甲,后被告人罗某甲将上述三支枪支带到佛山市禅城区**路*号*座*单车房存放。2016年2月4日,被告人罗某甲通过微信向被告人周某甲支付6300元购买该“兔子”气枪。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罗某甲等人处缴获上述三支气枪和30粒铅弹。经鉴定,上述“快排”气枪和“1911”气手枪为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军用枪,30粒铅弹为气枪铅弹;“兔子”气枪不具备检验条件。上述事实,被告人周某甲、罗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不持异议,且有公诉机关提供的被告人周某甲、罗某甲的供述,证人成某、周某乙、罗某乙、周某丙、伦某某的证言,辨认笔录,搜查笔录,扣押清单,手机检验报告,枪支、弹药检验报告书,银行卡流水记录,情况说明,抓获经过,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甲、罗某甲无视国家法律,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被告人周某甲非法买卖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告人罗某甲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均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周某甲经民警通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有自首情节,本院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罗某甲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罪行,本院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甲、罗某甲的辩护人相关的辩护意见有理,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周某甲、罗某甲是初犯,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本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根据被告人周某甲、罗某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周某甲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罗某甲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随案移送的苹果5S手机一台,予以发还给伦绮华;MEIZUMX5手机一台、招商银行卡一张,予以发还给被告人周某甲;魅族M57AC手机一台、农业银行卡一张,予以发还给被告人罗某甲。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 判 长  徐晓光代理审判员  甘 露人民陪审员  邝英婵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叶素贤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