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0103民初596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原告高风琴诉被告陕西泰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风琴,陕西泰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
全文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陕0103民初5967号原告:高风琴,女,1951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无业委托代理人:罗耀明(原告高风琴之夫),男,1952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被告:陕西泰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乐接发,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杨宇鹃,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高正义,男,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原告高风琴诉被告陕西泰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德物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高风琴的委托代理人罗耀明,被告泰德物业的委托代理人杨宇鹃、高正义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高风琴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被告应付:医疗费700元,护理费:1000元,误工费:4500元,营养费用:1600元,共计:7800元;2、判被告方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5年5月,其经人介绍至被告处面试后上班。7月3日,其在工作时因天雨地滑,双手提着垃圾,被绿化带小树绊倒,导致胳膊受伤骨折。后其去友谊医院诊治、拍片、打石膏等。生活不能自理三个月。后其和被告协商时,被告以其身份证前后不一致和经理不在为由一直推诿。被告泰德物业认可原告高风琴曾为该公司工作,并在工作中受伤的事实,愿意承担医疗费,唯辩称,因原告高风琴入职时隐瞒真实年龄导致其无法办理保险理赔,应由原告因此自行承担相关损失。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原告高风琴经人介绍至被告泰德物业处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7月3日,原告高风琴在从事被告泰德物业指派工作时摔伤致骨折。原告高风琴于2015年7月4日和2015年7月15日自行前往陕西省友谊医院进行治疗,共支付医疗费用684.5元。原告高风琴在被告泰德物业处的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原告入职时自述年龄56岁。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交的电子录音一份、情况说明、工资表、陕西省友谊医院的费用清单及本院庭审笔录等证据在卷予以佐证。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与此同时,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本案原告高风琴虽未与被告泰德物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已领取工资并从事该公司指派的工作,原告高风琴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被告泰德物业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高风琴对其遭受损害和相关费用存在的合理性负有举证责任。根据其提交的友谊医院的费用清单显示其共支付医疗费用684.5元,本院予以确认,被告泰德物业以没有相关票据为由不予认可,鉴于双方对医疗费票据持有人的争议和原告方已提交清单的事实,被告方在举证期间既未申请对该清单的真实性予以鉴定,亦未申请本院向有关医疗机构调取相关医疗档案予以核对,故本院对该费用予以认定。关于原告方护理费1000元、误工费4500元、营养费用1600元的请求,因原告方未提交医嘱、护理合同等相关证据,无法确定护理费、营养费的合理性。鉴于原告骨折的事实和原告高风琴在被告泰德物业处的月工资标准,本院酌定由被告泰德物业承担误工费3000元,其余请求不予支持。关于被告泰德物业辩称因原告高风琴入职时隐瞒真实年龄导致其无法办理保险理赔,应由原告自行承担相关损失一节,因其作为用人单位相对于劳动者对于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和条件明显为优势方,其应负有相关审核义务。故其该主张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陕西泰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高风琴医疗费684.5元、误工费3000元,以上共计3684.5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高风琴和被告陕西泰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负担25元(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同上述付款一并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刘 磊助理审判员 李 冉人民陪审员 李秀茹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杨旭青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