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1623执92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7-03-28
案件名称
安徽万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张家龙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1623执928号本院在执行安徽万丰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张家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张家龙在法定的期限内拒不向本院报告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家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长 李学伟审判员 李 磊审判员 高 翔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车 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