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京0102民初2718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7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与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02民初27187号原告: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金蝉欢乐园2号院甲1号楼206-01-02法定代表人:李欧,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峥,北京瑞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辉,北京瑞旭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B座234号。法定代表人:马利。原告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诉被告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28日立案。原告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以与被告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闻汉东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孙 艺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