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727刑初5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24
案件名称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阳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阳原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某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冀0727刑初59号公诉机关阳原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某,男,1970年9月6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阳原县。现住阳原县。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9月7日被阳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6年9月1日被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阳原县人民检察院以阳检刑诉(2016)5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16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阳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马占峰、刘文英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阳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8月27日13时58分许,被告人张某某无证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后坐乘员高某)沿207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496Km+450m处时,与前方同向沿207国道北侧土路行驶左转弯上公路后准备掉头行驶的驾驶人狄某驾驶的晋H/×××××号小型货车相撞,造成高某受伤,双方车辆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阳原县人民医院检验检测,被告人张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7.36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审理查明:2015年8月27日13时58分许,被告人张某某无证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后坐乘员高某)沿207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496Km+450m处时,与前方同向沿207国道北侧土路行驶左转弯上公路后准备掉头行驶的驾驶人狄某驾驶的晋H/×××××号小型货车相撞,造成高某受伤,双方车辆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阳原县人民医院检验检测,被告人张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7.36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张某某已经对高某进行了积极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阳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人狄某、高某的证言,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阳原县人民医院检验检测技术报告,鉴定结论通知书,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罚金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张爱东审 判 员 宋晓红人民陪审员 李志鹏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吉惠惠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二条第三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