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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1022民初147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曾某与余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公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曾某,余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鄂1022民初1470号(根据法释(2016)19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上述文号裁判文书不予互联网公布)原告:曾某被告:余某原告曾某诉被告余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毛先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曾某与被告余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审判员  毛先平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阳 梅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