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1022民初147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曾某与余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公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曾某,余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鄂1022民初1470号(根据法释(2016)19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上述文号裁判文书不予互联网公布)原告:曾某被告:余某原告曾某诉被告余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毛先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曾某与被告余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审判员 毛先平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阳 梅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