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04执249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23
案件名称
李欣欣与河北省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津0104执2497号李欣欣、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李欣欣与被告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南民初字第95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6)津0104执2497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哲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辰瑞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