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1522执102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10
案件名称
申请人孟照国与被执行人陆起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霍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霍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皖1522执1023号申请执行人:孟照国,男,1957年2月9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霍邱县人,农民,住安徽省霍邱县。被执行人:卢起峰(红),男,1966年8月6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霍邱县人,农民,住安徽省霍邱县。申请人孟照国与被执行人陆起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当日履行了义务,本案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