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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522执102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10

案件名称

申请人孟照国与被执行人陆起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霍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霍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皖1522执1023号申请执行人:孟照国,男,1957年2月9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霍邱县人,农民,住安徽省霍邱县。被执行人:卢起峰(红),男,1966年8月6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霍邱县人,农民,住安徽省霍邱县。申请人孟照国与被执行人陆起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当日履行了义务,本案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