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73民辖终62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30
案件名称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天长地久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广州市天长地久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粤73民辖终62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市天长地久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市广路旭晖花园4号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3583381254L。法定代表人:周圳,该公司总经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6号海玉���贸大楼六层6304室,组织机构代码77705345-1。法定代表人:柴继军,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宝刚,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广州市天长地久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长地久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16)粤0115民初352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天长地久公司上诉称,被告公司注册地址在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请求撤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16)粤0115民初3521号民事裁定。华盖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属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天长地久公司的住所地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广东省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范围的批复》规定:“……同意调整广东省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对有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范围……南沙区人民法院增加管辖番禺区辖区内的部分知识产权案件……前述部分知识产权案件是指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之外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一审法院依据被告住所地对本案有管辖权。华盖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天长地久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正确,本院予以维持。综上,天长地久公司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对此不予支持,依法应予驳回。综��所述,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黄惠环审 判 员 赵盛和审 判 员 谭卫东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法官助理 谢韬正书 记 员 冯荟竹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