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渝0107执4921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2-15
案件名称
重庆智邦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李彬、胡华买卖合同纠纷的执行决定书
法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渝0107执4921号之一本院在执行重庆智邦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李彬、胡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李彬、胡华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李彬、胡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