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222执40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张南英与唐兰松赡养费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沅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沅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22执407号申请执行人张南英与被执行人唐兰松赡养费纠纷一案,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07)沅民一初字第26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南英于2016年10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10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于2016年10月26日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