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3101执60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0-27
案件名称
梅桂子申请吉首市社塘坡乡三岔坪村委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首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3101执608号梅桂子、吉首市社塘坡乡三岔坪村委会本院执行的梅桂子申请吉首市社塘坡乡三岔坪村委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吉首市社塘坡乡三岔坪村委会自动履行,执行金额93907.0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已支取,申请执行费1293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