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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204民初507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7-03-31

案件名称

周某与SAXXXXXXX KUXXX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SAXXXXXXXKUXXX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204民初5078号原告:周某,女,汉族。被告:SAXXXXXXXKUXXX,男,印度籍。原告周某与被告SAXXXXXXXKUXXX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24日受理后,依法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审查,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代理审判员  谭隽婷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张彦勃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