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0204民初507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7-03-31
案件名称
周某与SAXXXXXXX KUXXX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SAXXXXXXXKUXXX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204民初5078号原告:周某,女,汉族。被告:SAXXXXXXXKUXXX,男,印度籍。原告周某与被告SAXXXXXXXKUXXX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24日受理后,依法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审查,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代理审判员 谭隽婷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张彦勃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