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平执字第91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15

案件名称

任玉成、王建忠与安福利、周丽艳、毛刚、郭相栋、赵经贵、张晓伟、杨树华、王素银、赵经怀、王维学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平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任玉成,王建忠,安福利,周丽艳,毛刚,郭相栋,赵经贵,张晓伟,杨树华,王素银,赵经怀,王维学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全文

河北省平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平执字第919号申请执行人任玉成、王建忠被执行人安福利、周丽艳、毛刚、郭相栋、赵经贵、张晓伟、杨树华、王素银、赵经怀、王维学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现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中止(2015)平执字第919号执行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丁山峰代理审判员  杨宏伟代理审判员  郭瑞峰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吴启龙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