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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滨刑重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18

案件名称

魏洪国、薛某等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滨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魏洪国,丁某,张某,薛某,郝某1,许某1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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