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滨刑重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18
案件名称
魏洪国、薛某等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滨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魏洪国,丁某,张某,薛某,郝某1,许某1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