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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212民初223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7-03-29

案件名称

隋某某与大连广会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判决书

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隋某某,大连广会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辽0212民初2234号原告:隋某某被告:大连广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小平。原告隋某某与被告大连广会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大连广会科技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给付拖欠工资6732元(2016年1月下半月至2016年6月);2、要求被告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000元(10个月)。事实与理由:原告曾系被告员工,由于被告拖欠工资,原告于2016年6月29日与被告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并向大连市旅顺旅顺口区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书,原告不服该裁决,故诉至法院。被告未出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原告为证明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4份、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快递查询单,被告未提交证据,本院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原告提交的《2015年度工资发放表》复印件主张其收入情况,因被告对原告负有发放工资的义务,故其对每月向原告发放工资的数额应负有相应的举证义务,但被告未出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应视为放弃抗辩的权利,故本院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采信。根据原告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如下:1958年7月1日,旅顺化工厂成立(全民所有制企业)。1999年,原告与旅顺化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为自1999年7月1日起至2000年6月30日止。该合同变更记录记载:2000年7月1日原告与旅顺化工厂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00年7月1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止;2002年7月1日原告与旅顺化工厂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2005年9月1日,原告与旅顺化工厂再次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05年9月1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止。该合同变更(续签)记录记载:2006年11月,旅顺化工厂变更为大连广汇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9月1日,大连广汇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为自2008年9月1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止。后大连广汇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续签该合同至2015年3月31日。2013年3月21日,大连广汇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大连广会科技有限公司,即本案被告。2015年4月1日,原、被告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为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2016年6月28日,原告以被告拖欠其工资为由向其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2016年6月29日,被告签收该通知书。2016年7月11日,被告向大连市旅顺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告给付2015年12月下半月至2016年6月工资7150元(1100元/月×6.5个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4000元(1400元/月×10个月);要求确认原、被告于2016年6月28日解除劳动关系。2016年7月26日,该仲裁委作出旅劳人仲裁字【2016】第0210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确认原、被告于2016年6月29日解除劳动合同;被告给付原告2016年1月下半月至2016年6月拖欠的工资6732元(1530元/月×80%×5.5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891.18元。原告不服该裁决中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故诉至本院。原告称自2015年8月起被告公司放假,其待岗在家。依据原告提供的《2015年度工资发放表》显示,原告2015年12月实发工资为1075.89元、10月实发工资为1075.89元、9月实发工资为1620.89元、8月实发工资为2369.89元、7月实发工资为1650.49元、6月实发工资为1107.87元。本院认为,原告在被告处工作,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关于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拖欠工资6732元一节,原告主张自2015年8月起停产放假后,被告未给付其自2016年1月下半月至2016年6月的工资,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应视为放弃抗辩的权利。故参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五条及《关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劳发【2003】65号)文件第五条之规定,被告在原告息工待岗期间应向其发放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费。综上,被告应给付原告自2016年1月下半月至2016年6月的息工待岗工资6732元(1530元/月×80%×5.5个月)。关于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000元一节,本案中,被告未及时足额发放原告工资,故原告于2016年6月29日依法解除了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被告应给付原告经济补偿金。依据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虽被告企业名称发生了变更,但其仍为同一主体,且原告亦与被告连续签定了《劳动合同书》,故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连续,原告按照10年标准要求被告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超过法律规定。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1353.74元(1075.89元+1075.89元+1620.89元+2369.89元+1650.49元+1107.87元+1530元×6个月×80%),被告应给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537.4元(1353.74元/月×10个月)。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000元,不超过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大连广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隋某某自2016年1月下半月至2016年6月拖欠息工待岗工资6732元;二、被告大连广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隋某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3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后为5元,由被告大连广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笔费用原告在立案时已预交,被告在执行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贺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曹娜附1:本案证据目录一、原告提交证据和证明目的如下:1.仲裁裁决书,证明原告对裁决书查明的事项无异议,但对第三项裁决结果不认可。2.劳动合同书四份,证明与被告有劳动合同关系。3.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证明被告企业信息情况。4.工资单,证明原告工资标准。5.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快递单,证明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及理由。二、被告未提交证据附2: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