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827执110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7-02-14
案件名称
鱼台县新时代建材门市部、程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鱼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鱼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鱼台县新时代建材门市部,程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827执1100号申请执行人鱼台县新时代建材门市部。被执行人程刚。本院在执行鱼台县新时代建材门市部诉程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刘 平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艾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