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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22执52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0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黄治民与被执行人黄国民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新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6)湘0522执520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治民与被执行人黄国民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新邵法院(2015)新民初字第100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本院按照法律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履行了纠纷款4200元,剩余部分及其他款项申请人自愿放弃,该案执行目的已经达到。至此,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执 行 员  郭 彬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代理书记员  邱立松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