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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桂0124刑初10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10

案件名称

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马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桂0124刑初100号被告人何国东何某东故意伤害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20日作出(2016)桂0124刑初10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漏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8页顺数第10行“2015年5月15日9时许”错误。现更正为“2016年5月15日9时许”。审判长韦有杰人民陪审员  赖朝山人民陪审员  韦 海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何福建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