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桂0124刑初10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10
案件名称
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马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山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桂0124刑初100号被告人何国东何某东故意伤害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20日作出(2016)桂0124刑初10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漏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8页顺数第10行“2015年5月15日9时许”错误。现更正为“2016年5月15日9时许”。审判长韦有杰人民陪审员 赖朝山人民陪审员 韦 海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何福建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