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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206民初841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游俊辉与毛财录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厦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游俊辉,毛财录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闽0206民初8414号原告:游俊辉,男,1974年8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现住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剑铭,福建法美律师所律师。被告:毛财录,男,1960年6月2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原告游俊辉与被告毛财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游俊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剑铭、被告毛财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游俊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原告借款29506.5元及利息(以124506.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4年5月31日起计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3000元;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事实和理由:因经营需要,被告长期向原告采购油漆,但均未及时支付货款。2014年1月28日,双方协商将被告拖欠的货款转化为借款,并由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条》约定本金124506.5元,且对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但被告未按照约定履行。经原告催告后,被告至今仍拖欠29506.5元。原告认为,被告已经严重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毛财录辩称,对欠款29506.5元无异议。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4年1月28日,毛财录向游俊辉出具《借条》,载明:毛财录向游俊辉借得124506.5元,双方协商毛财录承诺于2014年5月30日还清全部欠款,发生诉讼的,债权人的律师费由毛财录承担,双方约定由债权人所在地法院管辖。游俊辉因本案纠纷支付律师费3000元。庭审中,游俊辉、毛财录均确认双方曾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借条》中的欠款是欠的货款转为借款。本院认为,毛财录对尚欠游俊辉货款29506.5元的事实并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还款期限已经届满,毛财录应予偿还。游俊辉主张毛财录偿还利息,应以29506.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4年5月31日起计算。《借条》载明发生诉讼时债权人的律师费由毛财录承担,游俊辉要求毛财录承担律师费3000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一、毛财录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游俊辉偿还欠款29506.5元及利息(以29506.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4年5月31日起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毛财录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游俊辉支付律师费3000元。三、驳回游俊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7元,由毛财录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邱 烨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代书记员  陈幼美附页:本案所适用的法律、司法解释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除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彩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本案执行申请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PAGE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