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115执恢897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7-10-2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夏志双与被执行人刘义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115执恢897号之一夏志双刘义根:夏志双申请执行刘义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苏0115民初3427号民事调解书第各项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