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191民初8585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7-04-22
案件名称
韩某某;党某某;江某某;河南人祖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191民初8585号之一本院为原告韩某某与被告河南人祖实业有限公司、江某某、党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豫0191民初8585号民事判决书,文笔上有笔误,应予补正,裁定如下:原(2016)豫0191民初8585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四页第二十一行”审判员彭磊”更正为”审判长彭磊”。审 判 长 彭 磊代理审判员 孔 瑛代理审判员 王世争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王 晓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