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129执67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7-02-08
案件名称
(2016)湘1129执671号,申请执行人熊小鑫与被执行人陈顺祥离婚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XX瑶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9执671号申请执行人:熊小鑫,女,下岗职工。被执行人陈顺祥,男,农民。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熊小鑫与被执行人陈顺祥离婚纠纷的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5)华法民初字第816号民事调解书一案,被执行人陈顺祥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5)华法民初字第816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