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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3124执29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08

案件名称

彭烟侠罚金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花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花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花垣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3124执293号彭烟侠本院执行的申请彭烟侠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彭烟侠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