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3124执29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1-08
案件名称
彭烟侠罚金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花垣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花垣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花垣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3124执293号彭烟侠本院执行的申请彭烟侠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彭烟侠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