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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403执1365号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0-26
公开日期
2016-10-31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0403执1365号本院在执行陈亚与淮南市金舸瑞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我院(2015)皖0403民初272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淮南市金舸瑞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