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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206刑初46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方磊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锡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方磊

案由

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206刑初469号公诉机关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方磊,在江苏柒嘉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工作。曾因故意毁坏财物于2004年5月26日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行政拘留十日;曾因赌博于2007年3月1日被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罚款人民币500元;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9月3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4年5月21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6年8月9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7日由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决定取保候审,10月10日由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同月14日由本院继续取保候审,同月25日由本院决定,并由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辩护人白寅虎,江苏崇宁(宜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锡惠检诉刑诉[2016]4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方磊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同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方磊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9日21时许,被告人方磊酒后至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陆中南路69号被害人李某经营的艺音琴行,因琴行服务员制止其敲打架子鼓,遂用力敲击钢琴琴键并将古筝1只摔至地上,致使钢琴、古筝损坏。损毁物品价值为人民币5700元。案破后,被告人方磊已赔偿被害人李某人民币25000元,取得了被害人李某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方磊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方磊的供述,被害人李某的陈述,证人蔡某、尚某、傅某、徐某、席某的证言,被损毁乐器价格依据的情况说明及证明,协议、收条和谅解书,现场照片,手机视频截图,刑事案件侦破经过,被告人方磊的身份依据及前科劣迹材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方磊酒后无故滋事,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磊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方磊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属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方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方磊的辩护人提出“主观恶性不大;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纳;对其提出“建议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因被告人方磊属累犯,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故对此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方磊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0月25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2份。审判员  缪月娟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薛 雪本案援引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