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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102执93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2016)湘1102执938号申请执行人某会对被执行人刘某某、李某某计划生育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02执938号申请执行人某会。被执行人刘某某,男。被执行人李某某,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某会对被执行人刘某某、李某某计划生育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一案的零接计生征决字(2015)第X1225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零接计生征决字(2015)第X1225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