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102执93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2016)湘1102执938号申请执行人某会对被执行人刘某某、李某某计划生育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02执938号申请执行人某会。被执行人刘某某,男。被执行人李某某,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某会对被执行人刘某某、李某某计划生育行政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一案的零接计生征决字(2015)第X1225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零接计生征决字(2015)第X1225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执行完毕。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