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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06民终800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2-27

案件名称

上诉人秦玉青等四十五人与被上诉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华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原审原告董晓强、黄秀霞、陈戴星、王维、王玮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德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秦玉青,翁文默,贺遵成,曹新萍,刘恒英,罗婕,张乐琴,XX,张国军,殷冬敏,宫敬鹏,黄燕君,李模飞,黄冬映,王琦,黎挺锋,黄丽,李隽鸿,张涛,石玉好,程化,张伟,杜艳,李璐君,宗先艳,罗静霜,邓宏,于晓燕,程东伟,杨卫红,陈蓓,姜海华,庄芸蕾,高娟,郑明,汤丹,何应生,冯建霞,乔更超,金兴才,夏国珍,刘雪峰,周恩策,庄正方,韩光国,董晓强,黄秀霞,陈戴星,王维,王玮,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华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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