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904民初749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15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行与牟广江、徐艳华、邵明艳、徐永福、徐海龙、刘兴霞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七台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行,牟广江,徐艳华,邵明艳,徐永福,徐海龙,刘兴霞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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