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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6刑初4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2-13

案件名称

陈钦飞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钦飞,蒋兔,徐峰,沈钊根,郭苗英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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