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6刑初4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2-13
案件名称
陈钦飞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钦飞,蒋兔,徐峰,沈钊根,郭苗英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