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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03执保7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09

案件名称

申请人邵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刘海花、高胜利、邵阳市胜利建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结束���知书(2016)湘0503执保71号申请人邵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刘海花、高胜利、邵阳市胜利建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由于被申请人刘海花、高胜利、邵阳市胜利建材有限公司所有财产需采取查封、扣押的保全措施,本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有关条款之规定,按照执行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已经达到了执行目的。至此,本案现已经达到了保全目的,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执行员  曾德元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郭 丹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