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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13刑初25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21

案件名称

赵星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1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京0113刑初251号公诉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1,男,1986年6月9日,居民身份证号码×××;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5年12月12日被刑事拘留,于2016年1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顺义区看守所。辩护人陈来明,北京明时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以京顺检公诉刑诉(2016)1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1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6年3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何晴、程方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1及其辩护人陈来明到庭参加诉讼。其间,公诉机关因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一次,本院予以准许。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5月至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赵×1伙同付×1、王×1、安×(均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京市顺义区等地,以“资本孵化”为名,宣传投入资本后通过数字运算能够衍化为巨额财富,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按照发展下线的数量组成三星(包括两个岗位)、四星(包括三个岗位)、五星(包括四个岗位)等九个层级,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截至案发,资本孵化组织的规模已达十三级八十五人。被告人赵×1在组织中处于五星级别,且为“大四星”,实施了管理、协调、宣传、培训行为。2015年12月12日,被告人赵×1被抓获。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和书证等证据,认为被告人赵×1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判处。庭审中,被告人赵×1及其辩护人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其辩护人辩护意见为,被告人赵×1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建议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1年5月至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赵×1伙同付×1、王×1、安×(均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在河南省郑州市、北京市顺义区等地,以“资本孵化”为名,宣传投入资本后通过数字运算能够衍化为巨额财富,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按照发展下线的数量组成三星(包括两个岗位)、四星(包括三个岗位)、五星(包括四个岗位)等层级,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截至案发,该组织参与人数达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被告人赵×1在该组织中处于五星级别,且为“大四星”,实施了管理、协调、宣传、培训行为。被告人赵×1后被抓获。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证人王×6、赵×2、张×1、侯×1、张×2、李×1、田×1、张×3、田×2、郭×、桂×、孙×、张×4、韩×1、雷×1、徐×、王×2、李×2、张×5、刘×1、范×1、王×3、周×、赵×3、黄×、李×3、刘×2、韩×2、何×1、马×1、范×2、王×4、李×4、何×2、郑×1、张×6、高×、刘×3、侯×2、郑×2、杨×、杜×1、贡×1、索×、张×7、李×5、杜×2、刘×4、贡×2、雷×2、温×、马×2、吴×、汪×、王×5、靳×、刘×5、李×6、刘×6、马×3、刘×7、刘×8、付×2、刘×9的证言、辨认笔录证明:上述人员于2010年至2014年期间,经被告人或亲友介绍通过缴纳数额不等的费用加入资本孵化组织,该组织依据发展的人员及缴纳的费用组成层级,按照级别和岗位从发展的下线会员缴纳的费用中获取返利。发展29人以上成为最高级别五星级别,四星以上人员都要讲课,基本都租过房,大四星是管理层。其中,付×1、王×1、安×、赵×1系五星、大四星,鲍×1、金×、李×7、雷×2系五星。辨认笔录证明田×1、李×1、田×2、郑×1、刘×3、张×6等人对被告人进行辨认的情况。2.证人秦×的证言:证明其子王×4跟王×1在河南做资本孵化的情况。3.证人陈×的证言:证明2012年2月王×1使用其身份证作为被发展人的情况。4.证人韩×2的证言:证明2013年底田×1介绍其参加资本孵化,其未同意,后田×1称以韩×2名义投资的情况。5.同案犯王×1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于2012年3月左右经付×1介绍加入资本孵化组织,于2014年下半年退出。其发展了王×4和李×4,后李×4要求就退出,其将钱退给了李×4。该组织运作规则是一共分为五个层级,每人购买21个份额后从三星做起,每人最多发展三个下线,按照发展人员提成返利。三星听课、学习、发展新人,四星负责讲课,讲课以聊天形式进行,还负责给自己下线租房,五星负责给三星、四星讲课、租房。大四星负责收钱、发钱、强调制度规定,收钱必须是大家长带着新人找大四星,且必须三个大四星在场才能收钱,但是实际操作执行的不严格。一般每月开一次会,大多大四星组织,会上强调生活安全、生活纪律、交流经验等,地点都是大四星决定,都在租房处。其他人认为其系大四星,大四星还有安×、赵×1、付×1等人。其租过房,供自己和发展的人居住,鲍×1、田×1带人到其住处聊过天。辨认笔录证明王×1辨认出付×1、安×、王×6的情况。6.同案犯安×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于2010年2月经刘×8介绍加入资本孵化组织,被安排到董×的下线,后退出。其发展了王×7、李×8。资本孵化有三个级别,缴纳69800元成为三星级别,每人最多直接发展三人,65份升为四星,600份升为五星,每个级别有不同岗位,做到最后一个岗位出局。三星负责听课、发展新人,四星负责给下线租房、讲课、管理一起居住的下线,五星负责管理钱和发钱。大四星是组织的管理者,本身必须是五星,主要负责收钱、发钱、组织四星开会、向新人介绍资本孵化并炫富。收发的都是新人的加入费。开会内容主要是通报新人加入情况、强调生活纪律和安全等。其系大四星,其知道的大四星有付×1、赵×1、王×1等人。行业规定四星以上租房供自己和下线居住,其租过房。为了避免利益冲突,不同线上的人相互讲课。其反映的大四星都讲过课,其也给他们的线上讲过课。讲课以聊天或上门的形式进行,一般四星以上才可以讲课,都在租住房内讲课。辨认笔录证明安×辨认出付×1、王×1、赵×1、王×7、王×6的情况。7.同案犯付×1的供述证明:其于2012年5月加入资本孵化组织,后退出,其系五星、大四星。其上线是李×9,李×9上线是董×,董×上线是刘×9,刘×9上线是刘×8。其发展了王×1、姜×等人。该组织上线从下线缴纳的费用中提成返利,分为一星至五星五个级别,三星有两个岗位,四星有三个岗位,五星有四个岗位,每人线下放三个人,可以直接从三星做起,四星累计发展30人就可以升为五星。新人加入时缴纳69800元购买21个份额,每个份额3300元,另外500元购买两个打火机,听说是为了规避风险,当月返还19000元,加入后就是三星级别,满足一定条件后升为四星、五星,做到五星最后一个岗位即出局。三星主要是发展新人,四星负责讲课,五星负责管钱,大四星负责收钱、发钱、组织开会。其知道的大四星有王×1、安×、赵×1等人。其线上的钱都是逐级上交的,发钱也是逐级下发的。为了避免有利益关系,资本孵化体系不同资金链上的人互相穿插讲课,该体系中安×、赵×1与其所在的资金链有经济利益关系。其也给安×这条资金链上的人讲过课。其租房供自己和发展的人居住。8.同案犯鲍×1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于2011年12月左右经邵×介绍加入资本孵化组织,被安排在赵×1下线。其发展了鲍×2、金×。资本孵化分为三星、四星、五星三个层级,三星二个岗位,四星三个岗位,五星四个岗位,每个岗位按照一定规则提成返利。新人投入21份、每份3300元成为三星,第一次要花500元买两个打火机,共计69800元,当时返还19000元。此后每人发展三人,以此类推,发展65份成为四星,600份以上成为五星,直至升到最后一个岗位出局。其知道的五星有金×、李×7、雷×2。三星负责听课、发展新人,四星负责讲课、给自己下线租房,五星负责讲课、租房。大四星和五星都租过房。该组织没有固定的领导,新人来了就有老人出局,大四星作为临时管理层收钱、发钱、管钱、租房、维持秩序、组织开会,回北京后向新人炫富。大四星实际上是五星,就是能力比较强、口碑比较好、来的时间比较长,如果其他大四星同意就可以升为大四星。其知道的大四星有付×1、王×1、安×、赵×1等。大家长是五星下面直接发展的四星,钱必须是大家长以上的人带着去找大四星交。发钱是现金,装在信封里由大四星交给五星或大家长,五星和大家长再往下发。开会都是大四星组织,通知五星和大家长,五星和大家长再通知四星,三星不参加会议。开会主要内容是总结当月发展新人的情况、强调生活纪律和安全、交流发展新人的经验、认识新晋升的四星人员等。其系五星第四岗,于2014年10月出局。其在组织中讲课、租房、带新人找大四星交钱、给下线发钱、帮忙给其他人带新人。辨认笔录证明鲍×1辨认出付×1、王×1、安×、王×7、王×6的情况。9.同案犯金×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于2012年3月经赵×1介绍加入资本孵化组织,被放在鲍×1下线,其发展了李×7。该组织没有实体经营,就是拉人头发展下线,靠瓜分新人缴纳的费用获利。该组织分为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级别,三星发展到65份升为四星,四星发展到600份升为五星。三星负责听课、发展新人。四星负责讲课、给自己下线租房,讲课以聊天形式开展。五星平时没什么事,就是给新人讲课、租房,基本上就是等着分钱。大四星管理该组织,负责收钱、发钱、租房、组织讲课培训、组织开会、管理日常生活及新人跟进工作,即回北京后找新人炫富。其知道的大四星有付×1、王×1、安×、赵×1等人。其系五星第三岗,其知道的五星还有安×、赵×1、鲍×1、李×7、雷×2等人。其和赵×1、鲍×1、李×7、雷×2等人都给他人讲过课、租过房。辨认笔录证明金×辨认出付×1、王×1、安×、王×7、王×6的情况。10.同案犯李×7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于2012年5月经金×介绍加入资本孵化组织,其发展了雷×2、富×。该组织分为三星、四星、五星三个层级,每个层级有不同岗位,岗位用于区分提成,星级越高提成越多。三星负责听课、发展新人,四星、五星负责讲课、租房。其系五星,鲍×1、金×、雷×2也是五星。组织由大四星负责管理,大四星负责收钱、发钱、租房、讲课、组织开会,所有的事情都是大四星做主决定的。大四星同时是五星。其知道的大四星有付×1、王×1、安×、赵×1等人。大家长是四星最后一个岗位的人。其和赵×1、鲍×1、金×、雷×2等人租过房供自己和下线居住及讲课,都带新人交过钱。其所在的线上有30人左右。辨认笔录证明李×7辨认出付×1、安×、王×1等人的情况。11.同案犯雷×2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于2012年8月经李×7介绍加入资本孵化组织,其发展了张×2、侯×1等人,其下线有28人。该组织按照份额评定一至五个星级,缴纳69800元直接成为三星,返利19000元。三星负责听课、发展新人,四星、五星负责讲课、给下线租房。五星人员有赵×1、鲍×1、金×、李×7。大四星是组织的管理者,实际上是五星,占着五星的岗位,但是能力强、口碑好,经其他大四星同意就可以成为大四星。大四星负责收钱、分钱、租房、讲课、组织开会及新人跟进,付×1、王×1、安×、赵×1等人是大四星。大家长是五星下边直接发展的四星,收钱必须是大家长以上的人带着新人找大四星交钱。发钱是大四星将装有现金的信封交给五星或大家长,五星和大家长再往下发放。其系大家长,负责租房、讲课、照顾下线生活、传达上线消息、给下线发钱,偶尔也会强调生活纪律等。2014年10月,其线上的人不想做了,最初介绍时说不想做了可以转让,但是新人的钱都被上线分了,没有可以转让的人,其认为是传销,遂报案。辨认笔录证明雷×2辨认出付×1、王×1、安×、王×7、王×6的情况。12.郑×1等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交易明细、转账凭条、汇款凭条、客户回单等:证明部分涉案账户资金往来的情况。13.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出具的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证明扣押张×3、田×1持有的资本孵化讲课材料及视频资料的情况。14.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胜利派出所出具的受案登记表:证明雷×2于2014年12月6日、刘×7于2014年12月12日分别报案的情况。15.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南邵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证明名被告人赵×1被抓获的情况。16.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胜利派出所出具的身份信息:证明被告人赵×1的身份情况。17.被告人赵×1的供述证明:其于2011年5月经邵×介绍加入资本孵化组织,后邵×退出,其成为王×7下线。其发展了鲍×1、赵×2等人,线下共计30余人,做到最高级别后出局。该组织根据缴纳的费用和发展的人数分为五个层级,发展到29人、600份额即升为五星,成员根据层级和岗位获得提成返利。该组织没有固定的牵头人,组织的人始终在更新,人员不固定,大四星属于管理者,负责收钱、发钱、日常管理、组织会议。一般都是四星开始讲课。大家长是四星最后一个岗位,收钱需要所在线上的大家长带领找大四星交钱。发钱由大四星分给大家长,大家长逐步下发。其系五星,曾做过大四星,负责租房、讲课,参与过收钱、发钱。其知道的五星有付×1、王×1、鲍×1、金×、李×7等人,付×1、安×、王×1均系大四星。鲍×1、金×、李×7、雷×2都带人交过钱,都当过大家长。本院认为:被告人赵×1伙同他人以资本孵化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赵×1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赵×1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法对被告人赵×1从轻处罚。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判决如下:被告人赵×1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曹  咏人民陪审员 尹 晓 安人民陪审员 于  敏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朱进博文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