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282执1154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2-2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都基因申请被执行人张乃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结案裁定书
法院
桦甸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桦甸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都基因,张乃民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282执1154号申请执行人:都基因,男。被执行人:张乃民,男。申请执行人都基因申请被执行人张乃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吉02民再3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都基因于2016年7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都基因于2016年8月2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张乃民的执行,经审查,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申请执行人的撤回申请执行,桦甸市人民法院的(2016)吉0282执1154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孔 岩审判员 王少良审判员 张书君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 琦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