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0116执1555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18
案件名称
邱某某、周某某等与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汉口北分公司、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邱某某,周某某,李某,毕某某,彭某某,穆某某,魏某,杨某,汤某某,曾某,陈某某,聂某某,代某,蔡某某,徐某,石某某,潭某某,张某,邱某,王某,吴某某,孔某某,冯某某,戴某某,刘某,戢某,涂某,瞿某某,陶某,易某某,朱某某,申某,王某某,何某某,胡某,高某,贺某某,陈某,郑某某,潘某,程某某,成某某,钟某某,喻某某,肖某某,张某某,黄某某,朱某,黄某,邸某某,韩某,辛某某,关某,沈某某,邵某,李某某,屠某某,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汉口北分公司,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0116执1555号申请执行人邱某某。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执行人毕某某。申请执行人彭某某。申请执行人穆某某。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申请执行人魏某。申请执行人杨某。申请执行人汤某某。申请执行人曾某。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申请执行人聂某某。申请执行人代某。申请执行人蔡某某。申请执行人徐某。申请执行人石某某。申请执行人潭某某。申请执行人张某。申请执行人邱某。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执行人张某。申请执行人吴某某。申请执行人孔某某。申请执行人冯某某。申请执行人戴某某。申请执行人刘某。申请执行人戢某。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申请执行人刘某。申请执行人涂某。申请执行人瞿某某。申请执行人吴某某。申请执行人陶某。申请执行人易某某。申请执行人张某。申请执行人朱某某。申请执行人申某。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申请执行人何某某。申请执行人胡某。申请执行人高某。申请执行人贺某某。申请执行人刘某。申请执行人陈某。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执行人郑某某。申请执行人潘某。申请执行人程某某。申请执行人成某某。申请执行人钟某某。申请执行人喻某某。申请执行人肖某某。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申请执行人蔡某某。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申请执行人郑某某。申请执行人刘某。申请执行人黄某某。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申请执行人朱某。申请执行人黄某。申请执行人邸某某。申请执行人韩某。申请执行人陈某。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申请执行人邱某。申请执行人肖某某。申请执行人辛某某。申请执行人关某。申请执行人沈某某。申请执行人杨某。申请执行人邵某。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申请执行人屠某某。被执行人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汉口北分公司,住所地: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318号。机构代码:55841541-6。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该公司负责人。被执行人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大道***号。机构代码:67367210-0。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该公司董事长。本院作出的(2015)鄂黄陂民商初字第00632号、00751号、00803号及(2016)鄂0116民初1261、819、1242、820、1245、1243、1210、821、1200、823、1047、825、857、1071、1052、824、1107、833、1068、839、1249、1255、1085、1205、1104、1211、2247、1340、2141、1342、1203、1219、2227、2226、2229、1390、1364、1113、1074、2172、1248、2240、2844、2238、2596、2156、2181、2127、1049、2150、2157、2149、2180、527、2176、2252、2392、2251、2153、2840、2590、2199、2464、2838、2560、2215号法律文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均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2016)鄂0116执1523、1524、1525、1526、1527、1528、1529、1530、1531、1532、1533、1534、1548、1549、1550、1551、1552、1553、1554、1555、1556、1557、1837、1839、1841、1843、1845、1847、1849、1851、1853、1855、1857、1859、1861、1863、1865、1867、1869、1871、2129、2131、2133、2135、2137、2139、2141、2143、2145、2147、2149、2151、2153、2155、2157、2159、2161、2163、2165、2169、2171、2173、2175、2177、2179、2317、2313、2315、237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汉口北分公司、湖北珩生五洲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2016)鄂0116执238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相同。为了方便执行,特将(2016)鄂0116执1523、1524、1525、1526、1527、1528、1529、1530、1531、1532、1533、1534、1548、1549、1550、1551、1552、1553、1554、1555、1556、1557、1837、1839、1841、1843、1845、1847、1849、1851、1853、1855、1857、1859、1861、1863、1865、1867、1869、1871、2129、2131、2133、2135、2137、2139、2141、2143、2145、2147、2149、2151、2153、2155、2157、2159、2161、2163、2165、2169、2171、2173、2175、2177、2179、2317、2313、2315、2379号案件合并至(2016)鄂0116执2381号案件中执行,故(2016)鄂0116执1523、1524、1525、1526、1527、1528、1529、1530、1531、1532、1533、1534、1548、1549、1550、1551、1552、1553、1554、1555、1556、1557、1837、1839、1841、1843、1845、1847、1849、1851、1853、1855、1857、1859、1861、1863、1865、1867、1869、1871、2129、2131、2133、2135、2137、2139、2141、2143、2145、2147、2149、2151、2153、2155、2157、2159、2161、2163、2165、2169、2171、2173、2175、2177、2179、2317、2313、2315、2379号案件执行程序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2016)鄂0116执1523、1524、1525、1526、1527、1528、1529、1530、1531、1532、1533、1534、1548、1549、1550、1551、1552、1553、1554、1555、1556、1557、1837、1839、1841、1843、1845、1847、1849、1851、1853、1855、1857、1859、1861、1863、1865、1867、1869、1871、2129、2131、2133、2135、2137、2139、2141、2143、2145、2147、2149、2151、2153、2155、2157、2159、2161、2163、2165、2169、2171、2173、2175、2177、2179、2317、2313、2315、2379号案件合并至(2016)鄂0116执2381号案件中执行。二、终结本院(2016)鄂0116执1523、1524、1525、1526、1527、1528、1529、1530、1531、1532、1533、1534、1548、1549、1550、1551、1552、1553、1554、1555、1556、1557、1837、1839、1841、1843、1845、1847、1849、1851、1853、1855、1857、1859、1861、1863、1865、1867、1869、1871、2129、2131、2133、2135、2137、2139、2141、2143、2145、2147、2149、2151、2153、2155、2157、2159、2161、2163、2165、2169、2171、2173、2175、2177、2179、2317、2313、2315、2379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郑绪刚审判员 袁建武审判员 李俊平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吴 斌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