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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1003民初444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杜某甲与束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扬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某甲,束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1003民初4443号原告杜某甲。被告束某。原告杜某甲与被告束某离婚一案。因该案件系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故文书主文部分不公开。审 判 长  刘伟炜人民陪审员  曹 刚人民陪审员  袁 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程 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