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1003民初444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0-31
案件名称
杜某甲与束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扬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某甲,束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1003民初4443号原告杜某甲。被告束某。原告杜某甲与被告束某离婚一案。因该案件系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故文书主文部分不公开。审 判 长 刘伟炜人民陪审员 曹 刚人民陪审员 袁 遥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程 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