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181执267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8-09-11
案件名称
山东寰宇线缆有限公司、江万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章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山东寰宇线缆有限公司,江万涛,天津五洲元通实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181执2673号申请执行人山东寰宇线缆有限公司,住所地章丘市圣井高科技园。法定代表人郑存林。被执行人江万涛,男,生于1980年11月20日,汉族,居民,住天津市河东区。被执行人天津五洲元通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和平村宝善里39号。法定代表人张云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寰宇线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万涛、天津五洲元通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章商初字第315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江万涛、天津五洲元通实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本院经章丘市工商局、银行、不动产权局、车辆管理所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难以在短时间内履行法院的判决义务,后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敦促其履行义务,本案在执限内不能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任文明执行员 刘永栋执行员 刘天勇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许海燕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