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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81执字1013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10

案件名称

王常华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81执字1013号申请执行人王常华,男,1971年7月24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负责人易亮,该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王常华与被执行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武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武法民初字第1813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10月25日通过执行和解方式执结。执 行 员  戴文国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代理书记员  彭 向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