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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桂03民终1915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23

案件名称

桂林市高新开发区运华物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阮贤泽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桂林市高新开发区运华物资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阮贤泽,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直管项目部,黄保全,梁桂芳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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