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322执保18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湖南新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罗芙云、叶新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保181号湖南新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芙云、叶新光:本院执行的湖南新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罗芙云、叶新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未查到罗芙云、叶新光有财产可供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审判员 李朝阳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