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05执保33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03
案件名称
(2016)津0105执保331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津0105执保331号申请执行人:周文治。被执行人:王栋、张蕾周文治与王栋、张蕾民间借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16)津0105民初3481号民事裁定书,案件已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景长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五书记员 刘亚丽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