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105民初第24225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王亚婷与郑州邦尼家居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亚婷,郑州邦尼家居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105民初第24225号原告王亚婷。被告郑州邦尼家居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王亚婷诉被告郑州邦尼家居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王亚婷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王亚婷负担。。审 判 长 王雪瑶人民陪审员 程建琳人民陪审员 宋桂玲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尹海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