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津0105执167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03
案件名称
(2016)津0105执1678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津0105执1678号申请执行人:郝自然。被执行人:天津天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郝自然申请执行天津天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津北劳人仲案字(2016)第235号仲裁调解书,该案郝自然撤回执行申请,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赵 杰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艾文洋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