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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525民初348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吴某与宋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冠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冠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宋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525民初3481号原告:吴某,女,1990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冠县。被告:宋某(曾用名王辉),男,1986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冠县。案由:离婚。审判员  和宪德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张祥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