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525民初3481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吴某与宋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冠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冠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宋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525民初3481号原告:吴某,女,1990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冠县。被告:宋某(曾用名王辉),男,1986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冠县。案由:离婚。审判员 和宪德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张祥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