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228刑初138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江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芷江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江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湘1228刑初138号公诉机关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江某(绰号江狗),男,1969年11月3日出生于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11月1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6年6月20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6年7月29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6年7月29日被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5日被逮捕,现押于��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看守所。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湘芷检刑诉(2016)1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江某犯盗窃罪,于2016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陈庆振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利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江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1、2016年5月26日14时许,被告人江某进入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么家坪被害人李某某的饲料店内,将被害人李某某一台小米4手机盗走。经芷江侗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779.4元。2、2016年5月27日6时许,被告人江某来到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天马加油站,进入值班室,乘无人之际,将被害人谭某某收到的加油款人民币1360元盗走。3、2016年5��27日下午,被告人江某窜至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下菜园村2组被害人罗某某家,将放在卧室的一台黑色联想G40-45笔记本电脑盗走。经芷江侗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1526元。案发后,被盗财物已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上述事实,被告人江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意见,并有物证被告人江某所盗的小米4手机、加油款及黑色联想G40-45笔记本电脑照片、书证被告人江某的常住人口信息资料、被害人罗某某提供的芷江新浪潮电脑体验中心(联想、HP)专卖店购机凭证、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芷公(城)扣字[2016]0067号扣押决定书和发还物品、文件清单、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和扣押物品、文件清单、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06)芷刑初字第72号、(2016)湘1228刑初52号刑事判决书、芷江侗族自治县��守所(2016)湘1228刑初52号刑满释放证明书、证人张某、杨某某的证言、被害人李某某、谭某某、罗某某的陈述、被告人江某的供述和辩解、现场勘验笔录、指认现场笔录及照片、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天马加油站的监控视频及芷江侗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芷价认定[2016]150号价格认定结论书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江某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且其所盗财物均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江某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江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7月29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审 判 员 陈庆振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代理书记员 杨 琴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