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302执3847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7-03-14
案件名称
常聚清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1302执3847号本院在执行王伟与常聚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常聚清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的(2015)临兰民初字第580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也未按法律规定向本院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常聚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