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785执2492号
裁判日期: 2016-10-25
公开日期: 2016-11-29
案件名称
冯万书与郭华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冯万书,郭华丰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785执2492号申请执行人冯万书。被执行人郭华丰。本院在执行冯万书与郭华丰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依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付深平审判员 张坤涛审判员 聂 磊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曹仲良 来源:百度搜索“”